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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自治区民政厅和财政厅召开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在今年12月底前,提前发放明年1~2月份低保资金,并于明年1月15日前将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第一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救灾资金足额拨付到户。
据介绍,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安全过冬、愉快过节,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我区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房屋倒塌4万多间,其中全倒房达1.38万间。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大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力度,确保明年元旦前所有倒房户全部搬进新居;要做好近期因火灾烧毁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引导灾民加快住房重建步伐,防止再次出现烧了建、建了再烧的现象。
各地民政部门将组织力量对390多万灾民开展排查。民政部、财政部最近已给我区安排了第一批灾民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也将于春节前下拨。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各地要于明年1月15日前将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第一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救灾资金足额拨付到户、到人。
到今年11月底,我区城乡低保对象总数已达225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3.9万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24.2万人次。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特别要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安排,要在今年12月底前提前发放明年1~2月份低保资金。(记者 唐斯佳 通讯员 梁雄明 黄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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