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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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 http://5th.pprd.org.cn 2008-0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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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广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书》的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两广九市各自的优势,积极推进两广九市旅游市场一体化、加快两广九市旅游经济的发展,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打造两广九市无障碍旅游区,并制定本守则,各方共同遵守:

  一、构筑旅游信息沟通平台。各方成立日常信息交流和交换协调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互通。在各自网站设立进入其他八市网站时快捷通道,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两地旅游管理部门定期的会晤互访机制,双方每年将会晤互访一次。

  二、以九市目前的旅游质监投诉电话为基础,建立九市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电话号码力求相同或近似,该电话起码确保可允许二组人同时通话,在黄金周确保24小时开通。

  三、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成立领导机构的工作小组,及时向各方提供景区、饭店、交通等的接待容量、安全情况和服务情况等资料。

  四、建立旅游市场质量监控协调机制,通过质量监控协调小组互相提供情报和执法技术支持,来协调各方执法行为,共同打击跨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导游的跨境流动工作和带团服务工作,鼓励导游带团跨境运作,逐步取消必须由当地旅行社接待的强制性规定。

  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旅行社通过合作等方式逐步跨境设立分支机构,实行网络化经营,做大做强旅行社。

  七、保障九地的旅游车辆跨境无障碍通行,在各市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旅游标识(查询)系统,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在车辆行驶、停放时给予便利。

  八、九市旅游部门相互提供旅游景区(点)导游培训的支持和协助,将对方的旅游资料编入导游培训计划,编写有九市特色的共同旅游导游词。

  九、九市旅游部门组织指导所在地的旅行社,以签约城市为目的地开展旅游团队组织工作,各方对互访旅游团及游客提供特别的优惠政策,保证签约城市的旅行社享受不低于本地旅行社的待遇。

  十、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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