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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产业 bgcy.gxi.gov.cn 2008-05-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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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2008年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显示自治区计划在我市实行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5万吨,其中灵山县2.4万吨、浦北县1万吨、钦北区1.2万吨、钦南区4000吨;安排粮食直补金额1000万元,其中灵山县480万元、浦北县240万元、钦北区200万元、钦南区80万元。

    该方案规定,2008年广西将在全区所有县(市、区)对在广西区境内种植粮食并意愿按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企业的农民实行该政策。粮食直补收购订单粮食总量达80万吨,发放补贴资金总额达1.6亿万元。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收购计划,将本县(市、区)收购计划数量分解到乡(镇),再由乡(镇)分解到村,由村委会分解到农户并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造册经户主签字认可,然后再根据底册填写《粮食直补农户售粮凭证》送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生效,农户凭《粮食直补农户售粮凭证》卖粮。付给农民的补贴,原则上由财政通过农补网“一折通” 打入农户账户,在农补网尚不成熟的县(市、区)亦可由财政部门派人现场兑付或委托粮食收购企业兑付,具体兑付方式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对列入直补订单收购计划的粮食(不分品种),在自治区公布的收购价格基础上,统一按0.20元/公斤进行补贴。收购品种为普通稻(包括早、中、晚籼稻)、专用稻(珍桂品种)、优质稻(包括早籼优质稻、晚籼优质稻)和玉米。收购的稻谷质量必须达到国际中等以上要求。收购时间为。各订单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规定时限内确定具体的收购时间。

    粮食收购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当市场粮价高于自治区公布的粮食订单收购价格时,允许签订粮食订单合同的农民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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