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代表广西接受国务院污染源普查核查组核查县区的南宁市兴宁区,其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准确率达到了99.16%,此高标准顺利地通过了国务院污染源普查核查组的核查。
据介绍,为了提高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保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组织核查组对广西的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和数据质量进行抽样核查。11月6日,国务院污染源普查核查组来到兴宁区,对兴宁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质量进行随机抽样审查。核查组随机抽出了135份普查对象的污染源普查表,在将普查表的数据与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数据库的终报数据进行比对后,核查组领导宣布兴宁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准确率达到了99.16%,完全符合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污染源普查质量标准。
国务院污染源普查核查组的核查结果不但表明兴宁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质量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核查,同时也表明广西、南宁市的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和数据质量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核查。(潘登)